第99节(1 / 2)

风雪吹透了涟瑟单薄的衣衫,她惊喜的望着那身金色的铠甲,“夫君!”

她的嗓音穿过空气,直达年轻将军的耳膜。

马蹄声停下,男人骑在马背上,神色有些迷茫,他张张嘴,似乎在努力地回忆着什么,“涟……”

唰——

天空突然放晴,年轻的将军像是被定住了,伴随着风雪骤然消失。

不知何方飞来的一根箭羽直挺挺的穿透了涟瑟的身体,然后化为灰烬消散在空中。

“涟瑟!”这一切来得都太突然,没有给毛不思任何反应的机会。

涟瑟倒在地上,双目圆睁的望着天空:看到他了,她终于看到他了。

只是好可惜,他没来得及喊出她的名字。

她慢了一步,而那人来的太快。

☆、从不掩饰

她的皮肉开始缓慢的剥落, 化作一条条细细地血迹。

“我叫涟瑟。”涟瑟对上毛不思焦急的目光,而她旁边的男人脸上写满了探究, 一个热烈, 一个深沉,纵然没人告诉她, 她也晓得,这个世上, 能够豁出性命相救的, 便只有情一字了,她不敢耽搁太久,她没有时间, “我不是鬼, 也不是灵,我只是个名字。”

那个男人, 在死亡的时候, 喊出了这个名字, 带着眷恋,带着怜爱, 又带着不甘, 带着绝望。

她便在他的死亡中幻化而生, 拥有了他与涟瑟之间所有的记忆。

可是, 这个世上不只有她一个涟瑟,有爱有恨,她融合了他所有的爱意, 而那个人,承载了他所有的憎恨。

他恨践踏他国土的叛军,恨那些屠杀无辜百姓的侩子手,也恨那个答应妻子平安回去却没有做到的自己。

“他没有喊出我的名字。”涟瑟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向四周不停的扩散,“所以,到死,我也只是个名字。”

空无一人的野外被换了天地,毛不思和马明义安静的坐在地面上,面前有两枚鲜血写就的小字:涟瑟。

一笔一划,深入骨。

好似,融入了一辈子的言语。

北川的阴了许久的乌云突然散开,半透明的月亮从夜色中闯出,摇曳着挂在天边。

一夜过去,天快亮了。

毛不思再度睁开眼时,人依旧站在刘寻床边。

“毛毛。”床上的男人依旧闭着眼,口中喃喃,“水。”

“来了!”毛不思本能的接过话,身体先大脑一步,奔去了桌案前,室内热的可怕,明明是严冬,桌上的水放了许久却还是温的,她一手端着杯盏,一手扶起马明义,把水小心翼翼地喂进他的喉咙。

“天要亮了。”外面隐约能看清枯树冷墙的影子,马明义知道,朝阳升起的瞬间,便是他陷入沉睡的时候,只是这一次,梦中应该会温暖如春,没有慌乱的马蹄声,不需惶恐的躲藏。

涟瑟最后的话语还回荡在毛不思的脑海,她是:我和那人共用一个名字,她杀了我,就等同于杀了半个自己。她伤的一定很重,现在,是找到她最好的时机。

涟瑟的声音不停的消散,他们费好大的力气才能听清:告诉夫君,他已经亡了,而齐国,亦亡了。

“大帅,我打十五岁就跟着您,念在往日的情份上,您放过我吧。”跪在地上的女人瑟瑟发抖,雪白的狐狸皮落了一半挂在肩头,黑色的卷发勾勒得她整个人越发婀娜,如果没有哭花的脸蛋和惊恐的求饶声就更好了。

肖大帅撇撇嘴,坐在圈椅上的身子后仰,一抬手,身后立刻冲出来两个别着枪杆的士兵,连拖带拽的把女人扯进走廊尽头的房间去。

房间屋门紧闭合,女人挣扎着哀嚎着,口中的言语由卑微的哀求转化为了歇斯底里的咒骂。

门一开一合,女人的叫骂声戛然而止,化作一片死寂。

两个士兵吓得腿肚子有些打颤,屋里的女人他们也只是远远瞧过几眼,黑衣黑发,看不清五官。自打那个女人来了,不知用了什么法子,把肖大帅迷得七荤八素,连一向tender lines.受宠的十七姨太也没了往日的体面。

但也是在那个女人来了,久攻不下,被围城铜墙铁壁的北川陷入了诡异的变化中,据前线传来的消息,那里冷的可怕,对方的军队每日都有大批人莫名其妙的死去。

咽了下口水,俩人不敢在女人门口多呆,头皮发麻的匆匆离去,站到肖大帅身后的时候,才有些莫名的安心。

肖大帅不算太年轻,三十四五的年纪,皮肤白皙,五官并不硬朗,怎么看都不像统领一方的军阀,可这副柔和的五官下,却是享受杀伐快感和嗜血乐趣的灵魂。

“我以为你会怪我。”不久,阴暗的房间内,传来动听的女声。

“怎么会。”肖大帅屏退身后的人,独自推开门,踏入室内,透过珠帘,正巧看到梳头的女子,女子白的吓人,脸上未施粉黛,唯独嘴上涂了赤红的唇脂,别有一番病态的美感。

他撩开珠帘,走到女人背后,“身体可好些了。”

“远不及之前。”女人瞧着珠宝镶嵌的镜子,抬手抚摸自己的脸颊,“原来,被杀的感觉如此疼痛。”

那一箭穿透了涟瑟的身子,就如同穿透了她的身子,濒临消失的感觉,是如此的不美好。好在她比那个哭哭啼啼的女人幸运,有人愿意费尽心力为她续命。

哪怕那个人另有所图。

“瑟儿需要什么,大可告知于我,但凡人世间能得到的东西,我必定寻来送你。”肖大帅手指圈着女人的头发,放在唇边吻了下,唇角不由得上翘,“这发,摸起来,倒有点小八的感觉。”

小八是肖大帅的姨太太,一头秀发乌黑亮丽,又香又软,跟上好的绸缎似的。

“你可是怪我吃了她。”女人伸出舌头飞快地舔了下嘴唇,视线透过镜子,与肖大帅对视。

“呵,一个女人而已。”肖大帅低头看着脚边堆成一团的洋袍和狐裘,伸脚踢了两下,便露出一张被吸干了血液和骨肉的美人皮,“我可是连小十七都送你了。”

“大帅好狠的心肠,这小十年的情份,说没就没。”涟瑟笑得弯了眉眼,看上去心情愉悦。

若是落到旁人眼里,非要吓去半条命不可,可肖大帅不是旁人,眼前的这个怪物,漂亮而恶毒,让他浑身的血液都在兴奋,就像是一匹在无人深山里的一匹孤狼,走啊走啊,终于遇见了他的同类。

从不掩饰,恶毒到近乎天真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