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2 / 2)

“我就是。”顾哲说,语气里带着嘲讽,“你们找不到我,我来找你们。”

警察睁大眼睛错愕道:“你是……顾哲?!”

“顾哲!!!”顾父母拿着在后山树林里找到的他的白色衬衫,哭喊着冲过来。

人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三个绑匪,死了两个,剩下一个被警察擒到逮捕。

男人戴着手铐被警察按着往警车里塞,他梗着脖子回头看身上裹着毛毯的小男孩,满目都是惊讶。

小男孩的父母悲喜交加拥着他嘘寒问暖,他从父母的胳膊间隙,露出一张小脸,然后向男人吹了声口哨。

震惊,不可思议,甚至带着屈辱,男人忍不住问:“你昨夜到底在哪儿?”

小男孩抖了下发梢的水滴,说:“我一直在你眼皮底下啊。”

*

据男人供述,他们三个人拿到钱后因分赃不均起了争执,长脸和络腮胡本就有私仇,男人借助他们之间的恩怨私仇从中挑拨离间。

长脸先下手为强杀了络腮胡,在杀了他后,误喝了络腮胡给他准备的农药。

至于顾哲,男人说他原本是打算放了他的,但是他自己却偷跑出去了。男人之所以这样说,是想争取从轻处罚,反正长脸和络腮胡已经死无对证。

警察当时询问顾哲时,顾哲给出了另一套证词,从逻辑与时间线上推翻了男人的供述,为了印证他所说不假,他不顾父母反对,领着警察去案发现场演示了一遍。

最后顾哲说,长脸是个左撇子,你们可以鉴定下络腮胡身上的砍伤,凶手惯用手是来自左手还是右手。

当时顾哲的行为和言语可以用震惊四座来形容,他一个八岁的小孩,就算再胆识过人,能从三个亡命徒手里逃脱出来已经是奇迹。他却还能在事发后的三天内重返现场,镇定地给出一套逻辑上说得通的证词,并引导警察该如何查案。

这样的心思和心理素质,一般的成年人尚且做不到。

这个小孩不简单。

后来经法医鉴定,络腮胡身上的砍伤确实是来自惯用右手,并在凶器上找到了男人的指纹和血迹。

证据面前,男人供认不讳,据说被执行死刑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后悔没早杀了那个小怪物。

顾哲没有告诉任何人,长脸喝下的那瓶可乐是他偷偷替换的。

也没人知道,他泡在河里的那晚,思考了一夜怎样才能把男人置于死地。

对于顾哲在警察面前的优异表情,顾哲给父母的解释是——他藏在河里的那夜,看见了一个水妖,他在警察面前的所作所为,全是水妖告诉他的。

顾父母疼惜哀叹,给他请了全市最好的心理医生,“治疗痊愈”后,心理医生建议顾父母给他换个环境,最好能找个同龄女孩,冲一下他身上的狠劲。

于是,顾父母千挑万选,把他送到了顾父的一个下属家里,认了个干父母。就这样,他在简意家住了一年。

把他送过去前,顾父母叮嘱他说他比简意大一岁,是简意的哥哥,要尽到做哥哥的责任,他当时随意嗯嗯应付着,但是这一年里,他确实做到了一个哥哥该有的样子,帮她辅导功课帮她出头打架,教她野外生存技能,和她演习拐卖绑架……双方父母挑不出一点儿错,尤其是简父母,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恨不得当亲儿子养。

直到后来的一天,他在学校炸了一个女孩一身屎。

他被叫家长写检讨,密密麻麻板板正正言辞恳切的检讨书里,他夹杂了一句话——她看起来想被这样炸。

至今顾哲已想不起为什么要以这种恶心的方式捉弄李灿,他只记得她被炸后的样子,唇抿得很紧,桀骜不驯像只白鹭。

他的检讨书刚递交上去,李灿就转学离开了南市。

离校那天,李灿和老师同学告别后,背着书包穿过操场抄近道去校门口,顾哲坐在栏杆上,朝她吹口哨,一副浑不吝的模样。

李灿当时紧了紧书包背带,脊背直挺,昂头看他,一字一顿说:“顾哲,你等着,我早晚弄死你。”

顾哲晃着两条腿,口哨吹得更响。

*

深夜静寂,廊灯昏暗。

顾哲坐在李灿家门口,默默拧干枕头里的水,站起来,在她门上挠了挠。

一直以来,都是他先招惹的她。

小时候如此,画展上亦是。

顾哲以面贴门,在她门前站了会儿,抱着枕头踱回家,一头栽在床上昏昏睡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头晕脑胀,睡衣、枕头和床单像是在水里泡了泡。

他撑着沉重的脑袋坐起来,看了下时间,一个小时后有节大课。

起床洗漱简单吃了早餐,走出家门,路过李灿家门口的时候,他瞥了眼,地上一滩水渍。顾哲蹙眉扭头,水痕延至他家门口。

顾哲折返回家,把监控调至昨夜。

监控画面里的他抱着枕头一身水湿,在李灿家门口呆坐了一个小时。

顾哲面无表情地删掉这段监控,拿了条抹布,蹲在地上把走廊里的水渍擦拭干净。

☆、门咚(捉虫)

原来昨夜不是梦。

顾哲擦好地又认认真真洗了遍手,再从家里出来的时候, 李灿正好推门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