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2 / 2)

七零吃货军嫂 乐蜀 2638 字 6天前

“小甜,你可要好好表现啊,争取将来从代课老师变成正式的老师,如果成了正式的老师,学校还会分宿舍给你住,中午晚上都可以在学校食堂吃饭。”夏跃进叮嘱道。

丁小甜:“正式老师?哪有那么容易,学校正式老师都是有编制的,不过,我还是会认真工作,争取一下的。”

夏跃进:“对头,这才是该有的态度,革命工作嘛,不论在哪个位置,都要发光发热。”

说完,他从衬衣口袋里面摸出了一张纸递给丁小甜,说这是生产队开的介绍信,明天一早八点之前,丁小甜拿着这封介绍信到光荣公社小学校,找到周校长,周校长会给丁小甜安排教学工作的。

丁小甜拿到介绍信之后,又向夏跃进表示感谢。

夏跃进呢再次摆了摆手,接着他问丁小甜:“小甜,你会骑自行车吗?昨天我说把属于生产队的那辆自行车借你,让你骑着每天去公社小学代课,后来,我回去想,万一你不会骑自行车,那就难办了。”

“我会骑!”丁小甜马上说。

夏跃进一听就笑了:“会骑就好。那我一会儿给你把自行车推来,你骑着适应一下,明天早晨你最好七点就出发。”

不过,很快丁小甜又犯难了,她说:“夏队长,我想起来了,我家里没有钟表,不知道具体的时间。”

夏跃进闻言也是皱起了眉头:“没有钟表,不知道时间这倒是个问题。”

这时候韩爱华忽然说话了,她对丁小甜说她家里倒是有个旧钟,是当年她嫁到前进村来,娘家的陪嫁,十多年过去了,还能走,就是有点儿旧。如果丁小甜不嫌弃的话,她可以把那个旧钟借给她一段时间,等到丁小甜发了工资,买了新的钟再还给她。

“哎呀,太谢谢韩队长了,我不嫌弃。”丁小甜马上说。

韩爱华:“那我去给你拿来。”

夏跃进也跟着站起来,说:“那我去给你把自行车推来。”

不一会儿,韩爱华给丁小甜拿来一个钟,这个钟是上发条的钟,每天都必须要上一次发条,不然钟就会停。钟虽然旧点儿,但是看起来走时还是比较准确。

“你看,小甜,跟我这手腕上的手表一样的时间,两点二十。”韩爱华一边说一边把她手腕上的手表给丁小甜看。

韩爱华手上的手表是上海牌手表,当时也是名牌货了,这是她去年过生日,她娘家的大哥送的生日礼物。

她大哥现在县政府当干部,对于农村人来说非常昂贵的手表,他还是送得起。

自从有了这块手表,韩爱华除了下地干活不戴它,平常都是戴在手上,随身看看时间的。

要搁在重生之前,丁小甜看见韩爱华戴在手上的手表,那肯定是羡慕得不行。

然而现在她是重生的六十八岁的丁老太,手表这种东西,就是瑞士的名牌手表都没人戴了,更别说国产的手表。丁老太在重生的时候,手里拿着看时间的是她女儿给她买的智能手机,家里人曾经戴过的各种手表早就不见了。

所以,韩爱华也就没有收获到丁小甜羡慕不已的目光,这让她微微有些失落。

丁小甜看了韩爱华的手表,又看了自己手里的旧钟,时间一样,可见这个钟走时准确。

不得不说,那些年的商品,质量就要比后面商品经济时代的质量好。

丁小甜感谢了韩爱华,韩爱华说不用谢,还说了几句鼓励丁小甜的话。

夏跃进推来的一辆自行车,是前年以生产队的名义买的,主要是方便生产队的干部们去走村串户,为村民解决困难,还有就是去公社开会的时候,好骑车去,节约时间,也没那么累。

这辆自行车凤凰牌加重自行车,在当时也是名牌货了。

这种自行车有个前杠,车身高,车轮比较大,上车要有技巧,但是这种车能载重,也很结实。

骑起来速度嗖嗖的。

从丁小甜娘家所在的第七生产队去光荣公社,二十多里地,就算按照一般的速度骑车,大约四十分钟也就会到了。如果丁小甜每天早晨七点准时从家里出发,最多七点五十之前就会到光荣小学。

光荣小学每天八点半上课,丁小甜早上七点出发到了学校还可以休息半个小时再上课。

就算她每天七点半从家里出发,也会在上课之前赶到。

“小甜,你骑给我看看,这个车就是上车有点儿难,要是你不会,我这就教教你。”夏跃进把自行车推来,交给丁小甜后说。

丁老太也有二十多年没骑过车了。

她重生之前是去随军之后才学的骑自行车,一开始学骑的车也是这种加重自行车,再说了,当时都是这种车卖,也没有女士自行车卖。

学会骑自行车后,她骑了十多年,车技肯定是娴熟。

所以,她才会很肯定地对夏跃进说她会骑车。

不过二十多年没骑过自行车,再骑肯定是有点儿生疏的。

但是她这生疏看在夏跃进和韩爱华眼里却是最正常的表现,夏跃进又指点了丁小甜几句,丁小甜自己多骑了几次,她的车技就回来了。

丁小甜骑着自行车在院子里跑了几圈儿,最后从车上跳下来时,夏跃进向她竖起了大拇指:“很不错,看来公社小学的代课老师的工作,就该是你的。小甜,好好干!现在我就放心了。对了,你每天骑着自行车去公社小学,回来就把自行车骑到队部来,晚上吃了晚饭再来把车骑走,因为有时候队生产队的干部也需要用车。”

“好的,夏队长!”丁小甜一口答应。

夏跃进和韩爱华又交待了丁小甜几句话,就走了。

丁小甜则是骑着自行车在院子里又绕了几圈儿,才停下来,把车推到自己跟女儿住着的那间屋去停好。

这个年代,自行车是属于贵重物品,何况这还是集体的东西,丁小甜当然要格外爱惜。

晚上,丁小甜做了个烧茄子吃,同样她在里面放了一片随身空间里的小树叶,烧茄子的味道也是鲜美无比,有那么一刻,她甚至有在吃肉的错觉。假如事先不知道这道菜的食材是茄子的话,她会以为在吃肉菜,至少会觉得茄子里面有肉。

心情愉快的丁小甜吃了两大碗饭,剩了一点儿茄子她装进小碗里,放进随身空间的简易“冰箱”里,明天早晨起来煮点儿稀饭吃,就不用做菜了。

吃完饭,她拿了五块钱抱着女儿去了新屋那边,把自己明天就要去光荣公社小学代课的事情告诉了她妈妈还有大哥等人。

他们都替她高兴。

丁小甜又把五块钱偷偷塞给大哥,让他拿给大嫂,拜托他们帮她照顾好秀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