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最后一天,一次欢愉之后,她在房间附带的小温泉池里泡着,头上顶着一块毛巾,他在她的背后,帮她揉着背。
她说:“这样的日子,好像过得特别快。”口气有点伤感的怅然。
他漫不经心说道:“还会有的。”
她心里清楚,会有是会有,但是彼此是以多么尴尬的身份彼此拥有着,让她于心不安。
她说:“没有也好,我们不能总是这样下去。”
他笑笑:“别闹脾气,看你这么喜欢泡温泉,改天我们去日本?”
她唯有配合着他欢喜:“好啊,我们下雪的日子去。”
最后,是她自己只身一人的去的日本。没人陪同,没人关怀,只有她自己一点渺茫的失落。
她喜欢日本店铺的招牌,惊人的华丽,色彩斑斓,让人心生欢喜。
在这样繁华的街上游荡,有种格外的离群索居和空落。但是她就是喜欢,可能她的骨子深处,还剩下那么一点点的我行我素,只有在远离她所熟悉的一切的时候才能出现。
总有人说,想要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她做到了,但是只有她自己才知道,这场出走,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可惜,旅行总是旅行,无论走多远,总要回到最先出发的那个地方,否则就不叫旅行,该叫出走了。
她在日本的时候,她断了和国内的一切联系,只有到达和换城市的时候,会给家里打一个电话。
所以,回国的时候,她毫不意外的看到了堆积如山的邮件、电话、短信、微信记录。
她觉得烦,什么也不想看。
最后,她找出了henry的微信记录,少得可怜,只有一句:“我们谈谈。”
她给他打电话,她知道,只有他的召唤,她无力逃避。
所以,他们就正襟危坐,面对面在这里喝咖啡。
“和我去总部吧。”henry问她,一个问句说的毫无疑问的口气。
林洁语不耐烦地看着自己嫣红的指尖,口气有点冷:“你搞定了你老婆?”
ry挥挥手:“别管她。我答应过你,迟早会和她离婚的,你和我去总部,我们会有很幸福的未来。”
林洁语冷笑了一下:“幸福?我现在就很幸福,有家有室,有疼我的老公,有可爱的儿子,我何苦为了你背井离乡。”
ry最不喜欢她提家庭的话题,皱着眉头问她:“你不幸福,我知道,你只要和我走,我会给你幸福的。”
林洁语看着面前的男人,觉得前所未有的陌生,她终于忍不住:“给我幸福?你要回总部,一个字都没提前透露给我。你老婆来公司和我闹,你面都没露一下,一句话都没给过我,现在你要我陪你去总部?给我幸福?笑话。”
ry自知理亏,不敢硬逼,慢慢解释给她听:“回总部的事情,也不是由我一个人决定的,我也没比你早知道多久,你看我不是赶在发布消息的那个早上,给你打过电话吗?”
林洁语记得那个早晨,最让人倦怠不已的星期一,一封看似临时起意,实则预谋已久的会议邀请邮件,一个漫长而短促的会议,让她一整天都心情不好。
“我老婆来闹那次,我不是刚好在总部吗?我要是出现了,不是闹得更大?”henry解释给她听,“我知道你受了委屈,但是后面几天,我一直在处理我岳父岳母那边的事情。我老婆那次闹得他们二老面子上也不好看,我总要善后一下。你放心,我对我老婆是早就没有感情了,我现在爱的只有你一个。”
林洁语摇摇头:“我不会和你走。”
ry问她:“为什么?我们那么快乐。”
林洁语的眼睛里,含着一点湿润的泪光,但是恰到好处地没有流出来:“别这样,我伤害了你和我的家庭,我已经很不安了。趁着你这次调任,我们就这样算了吧。”
快乐?那是海市蜃楼一般的快乐,永远是一片虚无的幻影。
ry看她说得坚决,并不强人所难:“你想清楚了吗?”
林洁语疲倦地点点头。
“那我送你回家吧,最后一次。”henry仍是绅士地问她。
“不用了,就这样吧,我们就此分开。”林洁语揉揉发痛的太阳穴。
“我还能为你做点什么?”henry问她。
“不用了,你幸福就好。”林洁语的笑容虚弱而勉强。她聪明的知道,henry的个性,你不要的,他反而会巴巴的送到你面前。
林洁语目送henry的身影离开咖啡店,目光滑回来,才看到远处另外一桌的孙协安。
算起来,从上次公司受辱,他解救她,已经一个多月不见。
孙协安正握着一个女孩子的手,她看不清背对着她坐着的那个女孩子的脸。他朝自己笑了一下,林洁语不知如何回应,唯有浅浅一笑,埋单走人。
☆、第28章 理智与情感
“谁?”徐静贞感应到孙协安的目光,转头去看。
孙协安看到henry和林洁语相会到离开的一幕,心中的震动并不低于林洁语,但是个人*,只要和他无关,他并不打算有所牵涉,即便这中间,牵扯着复杂的办公室恋情和出轨关系。
“到底是谁?”徐静贞不知道该看谁,孙协安目光方向,有很多桌有人散坐着,并没有人看向他们俩的方向。
孙协安拍拍她的头:“一个同事,无意看到了,也就是点头之交。”
徐静贞认真判断着他的语气,到底是掩饰还是实话,最后决定放他一马:“好吧,就当是这样。”
孙协安明白,他一向隔绝她和他社会关系的接触,这种时刻,她特别介意,生怕和之前一样,彼此有所隐瞒。
孙协安问她:“要不要回家,家里有复印机,我们印了合同一签,今天就可以生效。”
徐静贞的脑海中警铃大作,立刻补上:“等等等,我要加一条补充协议,这一年里,我都不会和你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