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林歇耳边就有两个声音在那小声念叨——
“过了过了,该收笔了。”
“那一横应该再长一些的,可惜了。”
“姑娘轻点点,点重了,好大一团墨。”
“左边些左边些。”
“是右边,你的左边是我家姑娘的右边。”
……
林歇如同提线木偶,被耳边的声音指挥来指挥去,也不见恼怒。
突然,林歇耳边出现了第三个声音,原来是左边桌的姑娘被吵得写不下去,又烦半夏不识字瞎指挥,前桌左右不分,于是跑过来,抢夺了指挥权。
“下一个字是安,你刚刚沾墨没沾到。”说着,她拉着林歇的衣袖,把林歇的手挪到砚台上点了点,后又把林歇的手挪到“安”字的一点上。
“直接下去。”
林歇的手很稳地落下,没有丝毫迟疑与颤抖。
在第三个声音的指挥下,林歇这个“安”字写得还算完整,就是……
“太端正了,她们是不是没告诉你,今天练得是行楷?”
前桌:“诶?我没说吗?”
半夏根本不识字,更别说认字体了,她一脸才知道的样子:“原来这叫行楷呀。”
左边桌的姑娘:“……”
林歇笑出声,她看不见字帖,先生也没明说,自然就以为今天练的和昨天一样是楷书,因而写得都很规整。
左边桌的姑娘是个好胜心强的,见只差一点了,立刻又拿了纸来:“再来一次!”
但这回半夏与前桌可就不会任由她来了,也都跟着出口提醒。
三个人的声音单个来论都不算大,可合在一起就显得很吵杂了,且这般热烈,自然是让课室里其他姑娘们好奇不已,渐渐地,四周的姑娘们都凑了过来,还有耐不住的,一块跟着提醒,顿时课室就吵闹了起来。
至于先生,他非但没有呵止,反而站在林歇身后视野最好的位置,摸着下巴看林歇落笔运笔,一脸的若有所思。
林歇写了不知道有多少张,等满足了左边桌的姑娘,前桌的姑娘又来,等前桌的姑娘拿走了林歇在她指挥下写好的字,又有别的姑娘让林歇再写。
一个个都觉得自己能叫林歇写出比上一次更好的字来。
林歇也不嫌烦,等写到第九张,先生终于开口了——
“我让你们写的字,你们可都写好了?”
话语一出,围着林歇的姑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顿时一哄而散,赶着写字去了。
然后先生就叫了林歇左边桌的姑娘来,让她握着林歇的手写字。
那姑娘姓金,是整个梅班写字最好的,只因家中祖父喜好书法,她从小就跟着耳濡目染。
虽不懂先生让她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但她还是照做了。她站到林歇身后,握住了林歇拿笔的手。
先生则是换掉了桌上的纸。
金姑娘看了看桌上白纸,又看向先生。
先生说:“就写刚刚写过的那一句。”
“是,先生。”
金姑娘握着林歇的手开始写字,可从落笔的刹那开始,金姑娘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太轻松了。
她也曾教过家中弟弟妹妹写字,因而知道这样握着别人的手写字是最憋屈的,因为那不是自己的手,正真拿着笔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力道,能让你感受明明笔就在你手下,偏偏你就是力不从心的感觉。
但是握着林歇的手就不会,甚至不需要她多用力去左右林歇的手,只需有了怎么做的念头,手上稍稍用点力,林歇的手就会十分听话地按照她的想法去做。
每一笔都落在她心中最好的位置,力道角度都是她惯用的,最后写出的,也是她的字迹。
等写完,金姑娘一脸怀疑地看着自己的手,心中的奇妙感挥散不去。
有种自己心随意动,完全操控林歇的感觉,可明明,她没怎么用力。
而且写字不是知道怎么写就行的,手得稳,得有力道,这都需要练,练很久很久,她从小就没少在这方面下功夫。
一旁的先生却是看得分明,他看出了林歇是有底子在的,不然再怎么感知灵敏,也无法写出这样的字来。
于是他问林歇:“以前可曾习过字?”
林歇:“幼时不曾眼盲,每日都要写很多字。”
很多很多,多到数不清。
只因长夜军与闻风斋书信来往颇多,长夜军的前辈们懒得为闻风斋动笔,总要她来代笔,却又不许她拿丑字出去显眼,因而对她在这方面的要求也很高,经常在她训练后累得只要闭上眼就能睡着时,逼她站在桌前练字。
前辈们还担心她站着写字会睡着,很是体贴地在她身后的椅子上竖了几把小刀,只要她撑不住睡了,往后一坐,那便是血溅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