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1 / 2)

深宫缭乱 尤四姐 4181 字 18小时前

中秋大宴,乱花迷人眼。前朝和后宫各有筵宴需要他参加,皇帝首要的任务还是在前朝,和臣工们喝酒赏月,巩固君臣关系。

后宫呢,女人们的中秋节要比爷们儿的有意思得多。男不拜月,女不祭灶,女人们等月亮高高升起来的时候,就可以在庭院的东南角摆上香案,插上神码,对着月亮和神码上的兔儿爷祭拜。

祁人老家儿,管兔儿爷叫太阴君,这是个比较庄重的称呼,不及兔儿爷亲切有趣。往年宫里皇后不主事,都是太皇太后带领大家拜月,如今嘤鸣封了后,老太太就撂挑子了,说:“拜月应该由主妇领头,我这个老奶奶就在边上吃酒罢了,全交给你。”

嘤鸣道是,今天宫里设宴,不管是荫封的诰命还是宗室的福晋格格们,悉数都到了场。这也算朝见礼前的一次正式会面,该认识的人,太后兴致勃勃全介绍了一遍。最后站在角落里的佟崇峻太太领着一个姑娘上前来,佟崇峻才在西宁立了大功,正是朝中炙手可热的人物,宫里主子们也要赏她几分脸,太后打量了一眼,笑道:“才刚怎么没见你呢,亏我看了一大圈儿……这是你家姑娘?上回见才桌子高,这会子都这么大了!”

第82章 寒露(3)

佟福晋笑着说是, “今年恰满十五,早前在盛京老家养着,上个月才进京的。”回身把姑娘牵过来,带着她一块儿磕头,“恭请太皇太后并皇太后万福金安。”

太皇太后含笑说:“伊立吧,关外天地虽广阔,到底姑娘还是养在京里头更好。”

佟福晋说是,“她母亲走得早,自小就抱在我跟前养大的,后来老太太舍不得, 说想带到关外去, 我虽撂不开,却也不能违逆了老太太, 就让他们带回去了。如今年纪到了,再舍不得也得送进京来。她闺名叫白樱, 平时倒是很活泛的脾气,今儿见人多,想是有些怯了。”一面说,一面又领她转向上首皇后的席位,叩拜下去,说:“恭请皇后主子万福金安。”

嘤鸣抬了抬手叫免礼, 仔细看那姑娘, 她生得一双弯弯的柳叶眉, 圆圆的脸盘儿圆圆的眼睛, 乍一看除了那对眉毛,其余没有一处不是圆的。皮肤又生得白净,便有些像面团儿似的,很喜兴,很叫人喜欢。

嘤鸣就是这样,对谁都没有恶意,不到万不得已并不当真去讨厌谁,因此这位头一回见面的姑娘,在她看来也是极好的。就算知道今儿佟家带她进宫来,是存着举荐的意思,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这大英上下,到了年纪的姑娘都得走这条路,有门道的预先带进来见人,要是宫里有意,择个黄道吉日就可以册封。要是宫里意兴阑珊,那么便去参加每年二月初十的选秀,混在秀女堆儿里再让人挑一回。那时候虽然也有晋位的机会,但更多是卖家里父辈的面子,得从贵人那等慢慢爬上来,颇费一番工夫。

依次见过了礼,佟福晋便和太皇太后说话儿去了。横竖追溯起来也连着姻,先帝爷的二公主下降了她家哥儿,中间有个人牵线搭桥,二长公主再多多向太皇太后道一道这小姑子的好处,进宫的机会便大上好几分。

太后呢,不愿意凑这份热闹,偏过身子和嘤鸣闲谈,“原说佟崇峻家有位正枝儿小姐的,只是不知怎么,上个月起染了病,这会子浑浑噩噩,只怕不好,佟福晋这才带这个进来。佟家到了应选年纪的就两个闺女,大的不成了,总得抬举小的。这个不是佟福晋所出,是侧福晋生的。侧福晋身子骨不强健,生孩子血崩死了,后来这姑娘就养在福晋屋里,也是命苦的。”

嘤鸣哦了声,十分同情姑娘,“她也是侧福晋生的,这宗倒和我很像。只是我比她顺遂多了,我是生母带大的,终究比她方便些。”

太后点了点头,“不是家家儿像你家这么和睦的,正是因为家宅太平,才养出你这么好的性子。”边说边端起茶盏啜茶,顺便又瞥了佟福晋的方向一眼,“不是自己生的,到底还是差点儿意思,哪家的姑娘愿意叫祖父母带到关外去养活?佟崇峻领了督军的差事,常年不着家,只要福晋松个口,孩子带走也就带走了。等到了年纪再接回来,该参选就参选,不管成不成,总是个登高枝儿的机会。”

嘤鸣听了怅然点头,复冲太后一笑,“您怎么知道这些内情呢?那些命妇家里的事儿,您都有一本帐。”

太后也是哈哈一乐,“我这号人,守了那么些年寡,怎么打发时间?当然是到处收罗闲话!要是照着戏文里头的唱词,我该自称一声‘哀家’——丈夫都没了,可不得‘哀’吗!再不自己给自己找乐子,我非得闷死不可。”

所以呀,人得有太后这样开朗的性子,不管遇着多大的坎坷,就算人生再无望,也得活得自己高兴。嘤鸣对这位婆婆永远存着一分热爱,一分敬佩之心,和她也不需要藏着掖着,压声儿问:“这白樱姑娘,打算留下吗?”

太后瞧了她一眼,“你愿意她留下吗?”

嘤鸣笑了笑说:“这事儿不由奴才决定,得听老佛爷和您,还有万岁爷的主意。”

太后摇头,“我也管不上,朝中联姻都得瞧娘家势力,朝政的事儿我一窍不通,所以还得看老佛爷和皇帝的意思。不过这佟崇峻圣眷正隆呢,上回打了胜仗,这会子又派遣到喀尔喀四部去了,朝廷正打车臣汗部呢。”

嘤鸣哦了声,这么想来是很有必要拉拢的,维持朝堂稳定需要文臣,开疆拓土便需要能干的武将。横竖宫里房子多得很,给个位分就可以。她涩涩地想,那位爷知道了八成要高兴坏了,后宫又有新鲜血液填充进来,这回吃了龟龄集可不用担心了,自有他的好去处。

古往今来,女孩儿能说话的机会不多,尤其是自己的婚姻,基本都是听主子的令儿,听父母的令儿。皇帝就算长得猪头狗脸也照样得伺候,别说当今万岁爷风流倜傥,仪表堂堂了。纵然有时候脑子不大好使,但表面上看不出来,无伤大雅。姑娘单瞅他的长相,肯定撞到心坎儿里来,所以后宫应该没有一个女人不爱他吧。

嫁进帝王家就是这宗不好,她气馁地想,天下最好的姑娘全紧着他挑,怪道那么多人想当皇帝!她望向东边的甬路,他在前朝大宴群臣,还没来。她有点儿盼着他来,又不大愿意他来。今儿借着中秋宴,好几家都把家里姑娘领来了,他要是见了,发现了对眼的,那……可怎么办才好!

那头松格拿了两只糖做的兔儿爷来,兔儿爷在小棍儿顶上端坐着,是长坂坡里武将的模样。两个都给了嘤鸣,嘤鸣递一个给太后,太后想都没想,一口咬掉了兔儿爷的脑袋。

“哟,这么不经吃。”太后乐起来,她是个心境开阔的人,没有什么特别忌讳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嘤鸣吃小糖人儿则很有章程,她是先吃背后插的靠旗,再吃耳朵。没了耳朵的兔儿爷看上去有点儿可怜相,像个豁嘴的和尚。

膳局的宫人们来来去去,桌上的吃食也总在换,从酒菜换成了果子点心。中秋节令,提起来准先想到螃蟹和月饼,嘤鸣对那两样不甚热爱,嫌螃蟹麻烦,嫌月饼太甜。她爱吃石榴,果盘儿里的石榴为保有好口彩,还是完整的一个。但顶子已经揭开了,笼统盖在上头,果身上拿刀纵向划了几道,乍一看蒜头似的。

她微微偏过了身子,“皇额涅,我能吃这石榴吗?”

太后说吃吧,“当皇后不用忌口。”

她腼腆笑了笑,边上的海棠欲上来伺候,她说不必了,拿个山水小碟搁在面前,自己慢悠悠地,端庄地,一粒粒把那玛瑙一样鲜红透明的籽儿放进小碟里。

她爱干这种小活计,自小就是这样,不喜欢一颗一颗地吃,喜欢攒起来,然后再一气儿吃个痛快。只是当皇后了,行动没有那么自由,尤其这种场合,多少眼睛瞧着呢,她得顾一顾身份体面。不过剥石榴不像剥螃蟹,剥石榴是种小情趣,是皇后不娇惯,与民同乐的美德。所以她这里动了手,内外命妇们也不能再叫人伺候了,剥石榴剥桔子都得靠自己。

畅音阁的戏台上终于开了锣,台上的伶人唱《天水关》,很应景儿地给自己装了大耳朵,画了兔儿脸。诸葛亮摇着羽扇一唱三叹:他含羞带愧跪立在道旁,我不爱将军你的韬略广,爱将军是一个行孝的好儿郎。

太后一抚掌,“敢情这将军是咱们万岁爷!”

才说完万岁爷,一团石青的缎子撞进嘤鸣眼梢,是皇帝来了。他先给太皇太后和皇太后见了礼,复在她身旁坐了下来。

嘤鸣忙起身行礼蹲安,诰命们见了也纷纷离席,在桌旁的甬路上三跪九叩,恭请皇上圣安。

皇帝说平身吧,“今儿不算国宴,不必拘礼。别因朕来了,扰了诸位的雅兴,还是随意些为好。”

众人谢恩起身,重新落座,嘤鸣问:“前头大宴完了么?万岁爷怎么这会子过来了?”

皇帝自然是因为心里惦记着事儿,才着急要上后头来。但话不能实说,他还想着过会儿来个出其不意呢,便随口应了句,“前头有几个近身的大臣和内务府张罗,朕得进园子,在老佛爷和太后跟前尽孝。”

嘤鸣并不知道他的心思,点了点头,复又忙着去剥她的石榴。皇帝依照德禄事先的设想等着她把手放到桌下,可是等了好半天都等不来,只见她妩媚地翘着四只镂金菱花嵌米珠护甲,不慌不忙地盘弄石榴,那嫣红的一点捻在指尖,像一粒饱满的朱砂。

皇帝等得心焦,又不好说什么,便盯着那碟石榴籽儿发呆。想了又想,应该拿出点手段来,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快装满的碟子拖到了自己跟前。

嘤鸣眼见自己忙了半天的成果被抢走了,愕然看着他。皇帝怕她耍气斗狠,很窝囊地找了个台阶下:“朕也爱吃。”

那就罢了,她听后消了气,原本倒竖的柳眉又放回了原位,甚至微微浮起一点了然的笑。因为终于找见了一样共同爱好,往后在吃的世界里交流,会顺畅许多。

“没想到您也爱吃。”她的语气分外柔和,体贴地把自己面前的小金匙拿过来,放在他面前,“吃吧,吃完了这儿还有,我给您剥。”

皇帝眨巴了下眼,发现事情发展的轨迹和预想的不太一样。他低头看看碟里那一堆石榴籽儿,知道无论如何打消不了她动手的热情了。倘或实在不成,或者干脆替她吃完,让她无籽可剥,然后这双手就能闲下来,能搁在那儿让他去牵了。

真是做出了重大牺牲,德禄爱莫能助地看着万岁爷舀了一匙搁进嘴里,换做平时他老人家才不会去吃哪种零碎的小玩意儿,这果子只有姑娘家才有耐心,万岁爷是干大事儿的,连尝都不肯尝。这回为了达到目的也算豁出去了……其实娘娘剥的果子还是挺好吃的吧!

嘤鸣则是不大明白他的吃法,见他一匙一匙舀得决绝,歪着脑袋问:“您吃石榴不吐籽儿啊?”

皇帝怔住了,石榴……籽儿?就是嚼剩的那个东西?他觉得尴尬又生气,这是什么果子,籽儿里还有籽儿,谁许它这么长了!

可是他有苦说不出啊,明明借口喜欢吃才抢过来的,到临了连里头诀窍都不知道,岂不让人笑话?他只好继续维持体面,“朕喜欢这么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