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2 / 2)

叶爹娘和叶小哥哥不住嘴的夸好看。

楚喆:他的小女友已经亭亭玉立啦!

叶冰将衣服脱下叠好,“娘,你别顾着只给我们买,好不容易来趟上海,给自己买两身。”

“买,都买。”反正带的钱够,“我还看到有卖皮鞋的,黑亮亮的,你们俩看看能不能相中,喜欢一人买一双。”

楚喆对于瑕疵的衣服无所谓,可是鞋子不行,特别还是质地硬的皮鞋,“我更稀罕婶子给我纳的千层底,我不爱穿皮鞋。”先把马屁拍好。

“如果鞋是颜色没染匀还可以买,就害怕鞋型不好,要是穿时间长了可废脚。”楚喆真害怕叶婶婶一冲动就买了。

不都说鞋穿在脚下,舒服舒服谁穿谁知道嘛。

叶冰娘稍微有些失望,不过一想也是这个理,农村人说“穿小鞋”不是个好话,说明鞋子不合脚人难受啊。

“没事,那就不买了,还占地方。”叶冰娘恢复的很快,“那有卖红纱巾的,就是边边角角有点颜色不均匀,好看着呢,是不是孩他爹?”

要不是时间不赶趟(来不及)了,她就买了,不过她已经决定了明早早点过去守着开门,第一个就买纱巾,她一个,闺女一个,大嫂二嫂一人一个,老田婶子给不给呢?…队长媳妇是不是也给带一条,毕竟自家能在队上能那么滋润,和队长关照有关,枕头风还是很管用的。

还有堂嫂子,大哥那(叶大伯)那自从分了家和她家关系也缓和了,要不要给那个大嫂(叶大伯母)也带一条,这么一想好多啊。

“好看!”叶爹并不是附和,他是真这么认为的,主要是红色太扎眼了。

叶冰娘把今天的每个战利品都说完,才问楚喆他们,“你们今天都干嘛了?”

“我和冰冰上午去了趟黑市,这边卖东西的真多,啥玩意都有,我们俩看到一个卖银元的,约定明早见面,看有没有好货,下午去了回收站。”楚喆说到这的时候,叶冰已经将袋子里东西掏出来了,配合默契。

叶小哥哥很有兴趣,楚喆也想看看他找出的是什么书,也拿了一本在手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

楚喆越读越懵逼,因为没有封皮,所以他还是不知道这是什么书,全是竖版的繁体字,虽然他学的是简体字,但也能看得懂七七八八,除了太生僻的,其他的问题不大,可是没有标点符号,他连断句也弄不明白,重来一辈子,他也做不成“文化人”。

他说的“文化人”可不是考上大学就算,而是文化底蕴丰厚那种。

叶小哥哥也一样,将书本放下,开始弄那幅画,楚喆提醒他,“有点脏啊,小心点!”

帮着他把画展开,“这个好看!”是副立式山水画。

上面还有诗,“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叶小哥哥念完挠挠脑袋,“有些耳熟,肯定是名家名作。”

楚喆也觉得熟,可是到嘴边了,就是吐不出来,这个憋屈。

“时间差不多了,娘,我们回去吧。”叶冰看看时间,晚上八点多了,回去洗个澡睡觉,明天定的时间可早,估计国营饭店都没开呢。

“哎,我收拾收拾。”叶冰娘开始叠衣服,叶冰楚喆都跟着帮忙。

楚喆看到冰冰修长白嫩还带着着肉肉的手,特别是在深色布料的映衬下更显白了。

这手真好看,想摸!

不过想到上午手掰石头的画面,他觉得他还是忍忍吧。

第二天楚喆和叶冰早早出发了,带了五十斤左右的肉,之所以带这么多考虑的是如果那个人带的货不满意,他们就在黑市卖一部分换些全国粮票。

他们一到就看到那个男的了,虽然还是裹得很严实,但他的帽子是有些特别的,楚喆记着呢。

双方一碰头,又往小道走了走,周围没有人了,对方从袄袖子和怀里掏出两个盒子,都是扁的长方形盒子,一个细长,另一个有第一个三倍宽,只是没有第一个长。

将宽盒子塞进兜子里,手里拿着细长盒子,这个盒子是抽盖的,“这可是好宝贝,以前都是贵妇太太们手上带着的。”语气中透着得意。

将盖子打开,里面是一些草,中年男人巴拉几下,露出几个钻石戒指,“都是好东西,我不骗你们,这草是怕戒指互相刮。”

他的意思是别以为放了草就不是好东西了。

楚喆和叶冰对视一眼,“我拿手里看看可以么?”

中年男人考虑了下,“一个个看,看完再放里。”

楚喆自然没有异议,他首先拿的是个血钻,他知道血钻在钻石里最值钱,这颗血钻很亮,个头也不小,和他曾经在武城县弄到的那个白钻差不多,都是小手指盖大小。

里面最大的是个黄钻,梨子形状的,比大拇指盖还大。

剩下的都是白钻,一大三小,大的和血钻大两圈有余,三个小的加起来还没大的大呢。

楚喆看的很仔细,货他还是很满意,甚至一定程度超过预期,点点头,“另一个盒子。”

另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对手镯,血红的手镯。

楚喆觉得好看,但他都不知道是红翡的还是南红的。

这两个宝石价格相差千倍万倍。

所以表现的很随意,看一眼就放里了,仿佛一点兴趣也没有。

中年男人也感觉到了,“这不好看?”

楚喆嗤笑了声,“好看并一定值钱,开价吧。”

讨价叶冰是不参与的。

中年男人寻思了好一会,“五百块!”伸出五个手指。

楚喆拉着叶冰转身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