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看燕家父子如今得胜归来,势力愈发强盛,不由得十分眼热,加上又喝了几杯烈酒,这醉意上头,胆子壮了,就说,“世子悍勇无双,是人中龙凤,不知是否有了心上人?”
瞬间,无数双眼睛都钉在了燕昭烈的身上。
青年倒酒的动作一顿,他无视了舞姬抛过来含情脉脉的勾魂眼波,镇定自若地说,“这个便不劳楼大人操心了,本官自有打算。倒是陛下,如今十八还未大婚,楼大人若是有合适的姑娘,不妨给陛下先看看。”
这话其实有些无理,越过了君臣的礼数,但十八岁的天子毫不在意,反而有些羞涩低下了头。
燕国公搁下了酒盏,“陛下可是有了中意的人选?不知是哪家的闺秀?”
“嗯,其实也不算是闺秀吧。”敬文帝的尾指勾了勾脸颊,透露出几分情窦初开的腼腆,“她是寡人在郊游中无意中遇到的女子,虽然是草原的女郎,却比江南的青莲还要秀美三分。寡人觉得她挺好的。”
“草原的女郎?”大臣们面面相觑。
能让敬文帝在功臣宴会中说出这样的话,这女郎显然是不一般的。
而且依照天子的口气,他似乎有意立这个游牧女为后。
“燕叔,你觉得呢?”
敬文帝满含希冀看向对他的大婚最有发言权的男人。
燕国公不动声色捋了捋袖子,温和道,“陛下自己拿主意就好。”
既然是游牧女,就意味着她的母家没有强大的背景,倒是不担心她会威胁到燕家的势力。
敬文帝对他一向信赖,燕国公也不介意让他在这种小事上自己做主意。
“燕叔!”
果然,天子兴奋叫嚷了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群臣面前难得的失态,平常苍白的面孔也涌上几分好看的红晕,不再是死气沉沉了,有了少年的活泼。
燕国公微微颔首,神情沉稳,“看来陛下的确是心悦那女子了,就让礼部拟个章程,选个黄道吉日举行立后大典吧。”
敬文帝笑出了一口白牙,竟像是孩子的高兴模样。
作为百官之首、设管朝政的国公爷一说话,四周就不敢过多干涉了,哪怕是荆国公,在他的面前也要倒射一地。
荆国公虽然心里有些小九九,但国公夫人身亡一事让燕家对荆家的态度从一开始的冷眼到现在的敌对,他的身份过于尴尬,不好再引火上身了。
接触之后才知道,这父子俩都是虎狼之辈,一个比一个狠,下起黑手来毫不手软,荆国公在夹击之下艰难的存活着。
大婚开始有条不紊准备着。
天子口中的草原女郎始终没有露脸,在众人的心中越来越神秘。
而敬文帝的长姐三公主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游牧之女表示了极为强烈的抗议。
要知道在她出现之前,敬文帝对三公主可谓是有求必应,凡事他能做到的,他都会无条件纵容着三公主,自己撑不住的,就去找燕国公帮忙。三公主能以一个女子之身收罗天下各地美男,在非议中我行我素,与皇帝弟弟的宠爱是分不开的。
但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
敬文帝为那个游牧女儿专门腾出了他珍爱的菁华宫,每天除了必要的朝会,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菁华宫。
里头伺候的人口风很紧,三公主打听了很久也没能猜出这是何方神圣来,只好忿忿不平等到了天子成婚的一天。
那已经是三个月之后的事了。
在草长莺飞的初春,大庆的第二任皇后诞生了。
举国欢庆,天子龙颜大悦,大赦天下。
封后大典办得很隆重,许多细节都是敬文帝亲自过问的,而且还是难得的严厉。再加上燕国公的金口玉言,底下的人办事不敢马虎,战战兢兢的,将典礼设计得尽善尽美。
除了祭天,大典最重要的一环是御驾□□,这也是民间难得的盛世。
作为统御京都守备的护卫,金卫营与神机营早早就调派出了人手,负责保护天子与新后的御驾。
首当其冲的人选,自然是主要的负责人。
李尽雪扯了扯一身黑压压的衣裳,嘀咕道,“还是原来的红色好看些,这身黑漆漆的,就跟乌鸦差不多。小哥我宁愿做烧猪也不想做乌鸦啊,一点肉都没有,能好吃么?啊呸,是好看!”
他也只敢心里想想。
今天成婚的是天底下最尊贵的一对夫妻,为避尊者讳,这一天所有的人都不能穿戴红服。
李尽雪说了一大堆,旁边的同伴抱着刀,沉默地不发一言。
他早就习惯了,因此也不觉得意外,只是在外头等着久了,有些不耐烦走了几步。李尽雪是个闲不住的人,偏生这天又要守规矩,他只好将眼睛盯在了一只在花丛中飞舞的蝴蝶上。
那蝴蝶是红色的,很是鲜艳美丽,从盛开着的牡丹花蕊一掠而过,越过了彩墙,最终停留在一个女人的鬓间。
“咦?”
他惊讶叫出了声来。
那人容貌昳丽,戴着珠冠,一身红艳凤袍旖旎而绝美。女官们半弯着腰,小心翼翼捧着绣着金线的裙摆。
新后捏着象牙玉柄,明月般的皎净团扇半遮半掩着那芙蓉面,似乎察觉到了蝴蝶的停驻,她用团扇轻轻扑了一下嵌着珠翠的发髻。
蝴蝶翩跹飞走了,在她的眼波里温柔掠过。
燕昭烈见李尽雪僵住了,顺着他的目光抬头去看。
愣在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