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于在上课的时候,大概面色很痛苦,被学生问是不是失恋了。
坐在前排的男生甚至还提出,替我在征婚网站上注册个账号。现在的小孩子真是早熟啊。
当然,相比为恋爱烦恼,我还是更喜欢为了交稿而发愁。
谈恋爱比写推理情节要难多了,大概是吃带有葱花的拉面那么高的难度。
每次点外卖都要备注不要下葱花,实在是麻烦。
后来学到了新的方法,只要送来的拉面没有打散,葱花就会保持刚被扔在面上的聚合状态,这时只要用勺子一次性舀走就可以了。
真是高效率的技巧,但是这也很看运气。
每当不小心吃到葱花之后,连写作的力气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也就顺理成章地偷懒了。
把工作丢到一边,将晚饭后的悠闲时光当做时来运转,实在是心安理得啊。
不过,为什么我非得天天写日记呢?仅仅因为叫“日记”,就要日日写吗?
日光灯不是每天都开,日用品也不是每天都用。
所以“日”字应该解释为日常才对,而不是每日。
更何况邢人乐又不会像小学老师一样,每天都收作业去检查。
(作为一个实习老师,说这些话确实有点惭愧。实际上是有很认真检查学生作业的,只不过频率不高而已)
像这样,一天补两天份的日记也没什么不好的。毕竟比起急急忙忙地抄别人的作业,把自己的答案提炼浓缩之后再写下去,也是很有诚意的嘛。
只要我记忆力够好,没准凑一星期再写也是可以的。
窗外忽然响起鸽子的叫声,大概是邻居又把鸽舍里的鸽子放出来夜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