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汉三(1 / 2)

轻羽拂楼 一只甜饼 1746 字 27天前

这一年,全部大四学生进入了紧张的毕业期阶段,金羽也迎来人生中最纠结的时刻。

黄婷薇和张旭向家里要了赞助资金开了一间舞蹈工作室,坐落在一处小区门口,学的孩子很多,收入可观。

林乐学的会计,证书齐全,早早找好了实习公司。

楼琛的工作是高冉给他找的,在一家企业当销售工程师。

罗军为了刘小凡留在燕城,两人恩恩爱爱,早早同居住在了一块。刘小凡去了小学实习,罗军思来想去还是爱打篮球,申请留校当校篮队实习教练。

李媛顺利拿到了北城一本大学的录取通知,王雅成了一家资深企业的正式员工。

唯有金羽,迷迷茫茫。

金岁山的脚落了毛病,钢铁厂的工作劳累,他吃力跟不上,年后一个月就此辞了几十年的工作,换了较为轻松的超市保安,陪着宋美好。

宋美好因为勤快口碑好,依然回了那家超市,这次换了岗位当收银员,也不见得多轻松,但日子却越过越和美。

六月毕业,所有交好的人都留在了运城,唯有金羽,一人孤零零拖着行李箱回家了。

“林乐和楼琛都待在运城了,你也应该去闯闯。”

金岁山的左脚稍微利索些了,在家里走着提点金羽。

金羽在嗑瓜子,大夏天也不怕上火,看着电视机里的狗血剧,游手好闲。

“你这话说的,我回来你还不高兴?”

“我哪能不高兴?我是觉得你得去大城市待待。”

她不是不想,只是那里一个人待着好孤单,没勇气,只想回家。

“不待,都待四年了,我就喜欢家里。”

金岁山不强求了,多半是心疼:“那想好上什么班了?”

金羽正抱着枕头,神游了一会:“暑假过了再说。”

转眼,暑假过了。

金羽在龙城一家广告传媒公司找到了工作,财务部门当后勤助理,日行杂事,无所不涉。

累的半死,问主管陈冰:“怎么什么事都是我?”

她俩关系不错,待一个办公室嗑瓜子聊出来的。

“助理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各个部门可调动你。”

这广告公司规模不大,养了三十几口人,但环境极好,一楼是食堂,二楼是办公区域,三楼是小菜园。

老板是个闲情雅致的人,没事就去三楼施肥浇水,小食堂一半的蔬菜都来自顶楼的小菜园。天然无公害,绿色健康,全公司值得拥有。

同年,楼坤跟进的智能电网项目完工,成果卖给了欧洲一家大型发电厂,挣得了人生真正的第一桶金。

刘明宇在齐时平友人的科技公司上班,软件工程师,春来冬去,已过一年。依然坚定己念,守着某个不确定因素。

龙城下雪的那天,正值跨年,公司也传来了搬迁消息。

在龙城发展传媒企业,较为局限,公司程老板早在暑期找到了合适的地点位置,位于运城。

这个消息,金羽是十月后才知道的。没想到才过两个月,就传来确定搬迁的消息。

公司新立不久,大部分当地员工离职,老员工没结婚的,新员工想闯荡的,都敲定竹杠,跟着程腾去运城。

这下,金羽头又大了。

下雪的夜,搁在火锅店和对面两情侣吃饭。

林乐手有残疾,楼琛一个劲给喂肥牛卷,说着小心烫,跟以前那个情商低的家伙,宛若两人。

金羽自上班后,脱了以前小女生的打扮,渐渐走了成熟路线,大概跟主管有关,天天叫她穿高跟鞋,一步裙和修身蕾丝衬衫,当个办公dy。

这不,刚下班,一身干练工作装,外头是黑色毛呢大衣,秀发长顺别在耳后,堪比白领佳人。

不过再仔细瞧瞧,嘴巴吃了一圈油,瞬间扣了分。

“小羽毛,你不嫌辣吗?”

金羽不想理睬楼琛,闭着眼睛抬头回他:“我觉得眼睛更辣。”

林乐早就习惯了,捞锅里的鸭血给金羽吃:“多吃点,你最喜欢吃鸭血了。”

金羽嘿嘿假笑着:“我也喜欢吃毛肚。”

林乐咬嘴,她刚才一个劲给喜欢吃毛肚的楼琛烫,都忘了金羽。

“没事,女儿大了,迟早要走的。”金羽安慰自己。

这话过分耳熟,又吃了块鸭血,不小心烫了嘴。

林乐给她倒啤酒:“喝点喝点,每次都是这样,吃啥烫的都能烫到嘴。”

楼琛嫌弃:“从小就这鬼毛病,你别惯着她,她自己不会倒呀!”

林乐着急:“她现在一个人,我不惯她谁惯她呀?你别吃毛肚了。”

筷子一夹,全给金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