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独家 折火一夏 2771 字 20天前

我的指尖都被亲得发软,鼻子里只能哼出一点微弱呻^吟。不知过了多久觉得眼前一片空白,口中的唇舌勉强退开,一个比方才更温柔的声音响起来,带着一点无奈:“绾绾乖,深呼吸。”

我的眼前因为窒息而泪水模糊。按照指令大口大口呼吸。有只手在我背后轻柔顺气。面前的眉眼终于渐渐清晰。仍是我喜欢的那样,舒展中带着微微一些温柔模样。

我看着他,完全不知道应该想什么。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却仿佛遥远飘渺,根本不能明白自己讲的是什么:“……你在做什么?”

他说:“吻你。”

“……为什么?”

“我认为,”眼前的这个人眉眼英俊,有着我百看不厌的五官,而声音温柔之极,“一个男人吻他喜欢的女孩子,应该是天经地义。”

我浑身一震,终于有些清醒过来。

瞪大了双眼望着他,像是在看一个不可能实现却达成的愿望。过了不知多久,仍然觉得这不是真实的,结结巴巴地开口:“刚,刚才,你说,你说你喜欢……”

他低下眼来看着我。睫毛深长,有温柔的意味:“绾绾,我在表白。”

我仿佛在刹那之间堕入一个巨大奢幻的梦中。

我紧紧地盯着他,不舍得移开半分目光。双手无意识揪住他的衣襟,仿佛想把他拽进我的心上。我听到有个声音徐徐低沉:“本来想把这几句话留到你的高考之后,觉得会影响你的高考成绩。结果一时没有忍住。但是转念想,即使真的考不好,总归有我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值得你去害怕。如果你愿意,我一直养你下去,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你觉得呢?”

我缓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开口,怕惊动梦境一样小心翼翼,甚至能同时听到心跳的剧烈咚咚声:“你……真的,喜欢我吗?”

他说:“我觉得,你应该也是喜欢我的?”

“……可是,为什么你会喜欢我呢?”

他看着我,声音轻柔低缓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我有个自己带大的小姑娘。从小就乖巧懂事,聪明漂亮。又勇往直前,果敢善良。除此之外,她还喜欢我喜欢得那么可爱。我等了这么久,终于把她等到了成年的时候。我有什么理由可能不喜欢她?”

我突然有点想哭。

就像是已经在一个漆黑的山洞中踽踽独行了那么久。久到觉得这应该就是一种习惯了,并且毫无办法,只有继续习惯下去。却突然眼前光芒大亮。

我连看着他都在想念的那个人出现在我面前,带着微笑和温暖,告诉我他喜欢我已经喜欢了很长时间。在那一刻,我觉得之前所有的等待和百回千折都那么值得。

我眼前不受控制,还是变得有些模糊,抹了一把眼泪,却忽然捕捉到他这段话里的不着痕迹之处,突然啊了一声。

顾衍之有点好笑地看着我:“你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反应?”

我急急揪住他的袖子,仰起脸望着他:“等等,刚才你说,你是说,你,等了我很久,是不是?”

他的眼角眉梢都渗着几分温柔。眉眼间微微一挑,是再好看不过的一个小动作:“是这样。”

我微微张了张嘴,又张了张嘴。瞪着眼看他良久,仍然觉得不可置信。

就像是一场持久未散的幻觉。因为等待的时间太久远,真正实现的时候便不敢相信是真的:“可是,为什么?”

他笑着看我,抓住我的小手指,在掌心里轻轻弯了两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为什么?”

我一只手紧紧抓住他的袖子,不肯松手。

窗外有雨点敲打房檐,眼前的这个人他怀抱温暖。我的手指被他握在手掌心,有细腻温和的触感。我的嘴唇上还仿佛留有他方才亲吻过的柔软感觉。我眨了眨眼睛,听到他轻声唤我的名字:“绾绾?”

我终于确认这是真实的。

有一半的心放进肚子里,我抬起头,认真地跟他说:“可是,你要提前知道,我还有很多的缺点啊。比如我经常犯迷糊,丢三落四的毛病很严重,嫉妒心可能也很强,也不如叶寻寻那种女生那么有思想有主见,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啊,其实我也不果敢,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也不会想着做什么决定。而且我也不懂得处理你们大人的事情,另外,对了,我的数学学得也不是很好,上次模拟考我数学考了年级七百八十名唔……”

喋喋不休因为一个没有预兆的唇齿纠缠的吻而中断。再分开的时候,我捂住胸口喘息不能,听到他闲闲地问:“再来一次?”

我立刻紧紧捂住嘴。瞪视着他不敢眨眼,愤怒的声音嗡嗡地从手掌后面传出来:“你,你怎么能这样!”

他说:“否则要怎样?抱着你哄你睡觉吗?也可以。”

“……”

他低下头瞧着我,目光流连在我捂住嘴的手背上:“还想要说下去?”

“……你怎么,怎么能这么,”我嗡嗡地说,“你简直令人发指!”

他低低笑一声,拿我当面团一样上下揉搓了两下,慢条斯理地开口:“你说的这些难道不都是我该操心的事,你有什么好烦恼的?”说完两根手指伸过来,挑起我的下巴,轻微地前后晃了两晃,又说,“至于现在,你该做的,难道不是向我老实交代,为什么要撒谎李相南是你男朋友这回事么?”

我哑然半晌,低声嚷:“你是怎么知道的!”

“本来还有点不确定,你这样一嚷,不就确定了。”他的手在我后背逡巡,摸到腰后的一点地方,在那里拿小手指勾了一下,我浑身一僵,整个人无声无息像水一样软下去。听到他不紧不慢地开口,还存着一点好笑的意味,“这里这么敏感?那这里呢?”

“等,等等。”我在匆忙之间按住他的手,脸涨得通红,“你究竟怎么知道的!”

说话间,之前被丢在不远处桌几上的电话嗡嗡响了两下。我放弃质问,立刻伸手去抓,被顾衍之握住手腕直接按回去,听到他慢吞吞地说:“我觉得,有人转移话题的功底比较差?”

我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诚恳说:“我忽然觉得我好像有点困……”

“……”

我慢慢闭上眼,喃喃地,声音越来越低:“我睡着了啊。”

“……”

从我的十一岁时初遇顾衍之,到我的十八岁时远远超出预计的惊喜,这七年的时间,以我二十二岁的如今往前回忆,只觉得一切事物都美好得简直过分。我仍然牢记那一天的傍晚时光。从窗外轻轻敲扣的雨滴,到客厅中盛开的红色海棠,以及那时我面前的人,他眼角最温柔的笑意。

我足以确信,直至我的生命在四个月之后终结的时候,这些记忆都仍是鲜活耀眼的。

正如叶寻寻所说,时间拥有一种魔力,在你觉得幸福的时候,它能把以前的东西都变得浪漫无比。

在我被确诊为骨癌之前的每一天,我都拥有明晰可辨的幸福。有个人他一直在你身边陪伴,他可以轻松解决你的所有难题。他把你的每一个细节都妥帖安放。他总是有一点小捉弄,却足以依赖和信任。在你面前,他始终笑容温柔,从容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