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儿个才在从老街的集市上买了一缸酸菜,随手就给放在屋檐底下,今儿个一个上门吃饭的老人家就给这玩意儿盖棺定论了,说是清朝的老物件儿。
当然,高新可不会说这玩意儿是七毛钱收来的咸菜缸子,他一张嘴,天花乱坠,硬是把这东西说成自个儿的传家宝,想要说服沈立轩买下。
厨子提着嘎嘎叫的鸭子,手起刀落,心里嗤笑,老板又开始糊弄人了。
沈立轩忍着笑,同高新玩笑了两句,婉拒了他的“传家宝”,带着同样忍俊不禁的李梅梅去了他们惯用的包间。
高新背后的老板,他也查清了,是张阳的大哥,张远。
张家两兄弟不是一母所生,张远更是年长张阳二十岁有余,两兄弟的关系在外人看来平平。
张大校乡下泥腿子出身,原配夫人是他的童养媳,两人育有张远,后来,老将军上了几节文化课,深感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的必要性,强硬与发妻离了婚,娶了照顾过他的护士,过了半年多,张阳便出生了。
彼时,张远已经二十岁了,在母亲的主持下早已娶妻生子,引以为傲的父亲竟然狠心抛弃母亲,娶了一个比他还小上一岁的妻子,他这心里百味杂陈。
原来的张老夫人毕竟是张家的童养媳,就算离婚了,也是住在张家的,和新的老妇人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
在这样的环境下,张远怎么可能和张阳兄友弟恭?
张阳惦记过梅梅,张家立场又与沈家相反,沈立轩边吃饭,边在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再添上一把火,让张家连表面和气也装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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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见。
第101章 有店员了
吃饭间, 两人也没有你喂我我喂你的腻歪, 偶尔为对方夹一筷子菜, 也颇为温馨。
李梅梅想起那只寄养在沈立轩那里的猫, 突然问道,“雪花怎么样了?在你家住的还习惯吗?”
沈立轩的姨婆也养猫, 李梅梅听说后,就请求他拜托沈家姨婆照顾一二, 他自然没有拒绝。
那只脏兮兮的小橘猫,也有了自己的名字,叫雪花, 因为它是一个下雪天开始赖上李梅梅这个“铲屎官”的。
想了想那只又皮又凶的猫,沈立轩开始告起了状,“雪花习惯的很, 不仅刚去第一天就抓坏了阿花的脸, 昨天还咬了奶牛的尾巴。”
沈立轩有个姨婆, 是他亲外婆的陪嫁丫鬟, 一生未嫁,无儿无女, 外婆去世以后, 便来照顾他妈妈,现在年纪大了, 就在沈家颐养天年,为了解闷儿,养了一只叫阿花的狸花猫和一只叫奶牛的奶牛猫。
这两只猫颇为排外, 雪花去的第一天,便想给它颜色看,没想到,新来的雪花虽然还小,战斗力却一点也不弱,那两只一点便宜也没占到,反倒吃了不少亏。
李梅梅干巴巴的笑了两声,看不出来,这小家伙还挺横。
沈立轩又说了几件雪花的趣事,譬如,给它准备的窝不住,非要睡在奶牛身上,或许是觉得奶牛生的胖,暖和?又或者是找到了姨婆丢失多日的金戒子,姨婆喜不自胜,给它准备的鸡肉干比给那两只大猫的还多。
他们走的时候,高新仍然不死心,仍然推销他的“传家宝”,李梅梅就多嘴问了句价格。
他也不敢虚报,本来就等于白捡的东西,只要有人出一百块钱,他就卖。
这样的二傻子自然还是少的,清朝的瓷器传世的不少,精品却不多,要是官窑的话,就算掏一千块钱买了也是赚的,李梅梅没有鉴宝的本事,系统却有,高老板的传家宝,并没有多大升值的空间,买了也是白买。
两人吃完饭后一起回了学校,李梅梅先上楼,把自己准备的猫零食还有给沈家人的礼物一起拿给了沈立轩。
沈立轩有女朋友的事情,他家里人也都知道,在这方面,除了沈老将军略有些顽固以外,其余人的态度都很开明,自由恋爱,没人来干涉什么。
倒是和李梅梅脑补的棒打鸳鸯的画面不符。
两人在楼底下依依惜别,又说了好一会子话才分开。
好不容易等到了周末,李梅梅打算去布置布置她的店铺,这家铺子小,做吃食生意有些费劲,她就打算做一些手工皂,手工牙膏,自制润肤脂之类的生意。
这附近有好几所大学,名声打出去了,东西肯定也不愁卖。
之前靠着卖参一共赚了五千块,听着不少,买店花了三千八,装修起码得花个百来块,加上找木匠做柜台,找厂子定制包装盒,布置后面的休息间,雇店员,零零总总下来,又要用掉二百多块,店铺总要留些应急资金,这么算下来,她一个寒假的劳动成果,竟然只剩下几百块了。
一切都准备妥当,最难的事情竟然是找店员,她开出了包住不包吃,一个月三十块底薪,干得好还有奖金的高条件也没能吸引来一个应聘者。
好不容易等来了一个,一听是说干个体的,头揺的比拨浪鼓还厉害,跑的比兔子还快。
李梅梅无奈的很,只好把月薪加到三十七,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高工资了,很多小地方的政府办事员也不一定能拿到这么多钱的工资。
这天,她下了课,匆匆忙忙过去开了店,能赚几个是几个,总不好让自己赔本,朱灵脸上的痘痘好了大半,活广告的效用就发挥出来了,这几天,有不少学生上门来买手工皂。
这些手工皂,最便宜的一块,最贵的十块,仍然有不少的女学生趋之若鹜,当然,这些学生都是有钱的。
她给店铺起名叫“梅梅杂货铺”,名字是不是很土,没办法,这年头,要是叫太高大上的名字,容易起到反效果。
兰凤抱着腿,神情低落的坐在一家名叫“梅梅杂货铺”的店铺前面,她面色苍白,嘴唇干裂,衣服发黑,脚下的布鞋已经裂开了口子,整个人看起来颇惨。
被小混混抢了钱的她,此刻已经身无分文。
她本是上京来寻找丈夫,好不容易找到了丈夫的学校,没想到那个人竟然做了陈世美,一口咬定自己不认识她,兰凤心里暗恨,都怪自己糊涂,连结婚证都没扯就让他回城了,这下好了,她连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都没有。
从学校走出来,回家的路费也被几个小混混抢了。
在这条街上讨了两天的饭,还差点被jc抓走。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一个好心的老阿姨告诉她,这里有家店子招人,她想来试试!
李梅梅匆匆赶到店门口,门前竟然坐了一个面黄肌瘦的女人。
她想了想,昨天蒸的馒头好像还有几个,一会给这女人一个,三十年后街上出现的乞讨者还有可能是职业的,但是这年代,吃不上饭就是吃不上饭,要不是饿极了,没人会去讨饭。
她拿出钥匙开门,兰凤见状,猛的站起身,磕磕巴巴的道,“你们这……还……招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