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小老弟,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
唐斯和金小顺之间磁场特别合,这才一会的功夫,俩人就已经称兄道弟。
要说他俩,还真是有很多共同之处,当然最相同的一点,便是都属于衣食无忧的富二代。
比如金小顺他爹是煤老板,唐斯母亲以前是生意场上的女强人,虽然唐斯逼格比金小顺高,但败家方面,金小顺可一点不亚于唐斯。
因为有足够挥霍的资本。
所以个性都比较张扬。
这一点从穿衣风格上面完全可以体现出来。
四个人到了唐斯酒店餐厅。
唐斯早就让人准备好了包厢,他家餐厅的环境特别优雅。
唐斯延续了以往的风格,一请客就挑最好最贵的上。
尤其金小顺如今对唐斯来说可是贵客,因此更是按照最高标准来招待他。
什么鲍鱼海鲜鱼翅之类全都上了。
当然,金小顺作为一名土豪哥,也是见过世面的。
对于这一桌子山珍海味,他并没有流露出太多惊讶的表情,反而相当从容淡定。
这让唐斯对金小顺更加刮目相看。
果然是见过世面的。
沈玥看着这一桌子山珍海味,秀眉微蹙,“唐总,你这也太奢侈了,都是自己人,有必要这么腐败吗?”
唐斯绅士的替两位女士拉好座椅,“沈玥,这哪是腐败呀?我这不是重视金老弟吗?人千里迢迢的来深城,我总不能小气吧啦的,再说这都自家餐厅,随便吃。”
沈玥示意李芳入座。“你之前不是说,这酒店生意不好,要转让的,怎么到现在还开着?”她问。
“网吧没做起来,我心里没底呀,若是转让了我干嘛去?现在就指着这酒店过呢,至少我白天还有个落脚处,不然老头和我妈一天催着跟我结婚结婚的,实在受不了。”
虽然他很有钱,但游手好闲,也不是他的风格。
“贾总那边怎么样了?你作为股东,也可以跟着他干的,从贾总身上,真的可以做到很多东西。”
她要不是要在帝都上学,就来投靠贾总了,那可是未来的地产大亨呢,身价百亿,跟着他干,绝对吃不了亏。
但唐斯并不是重生者,他不知道眼下那个老实巴交,普通话都说不标准的男人,今后会有那么大作为。他那块地入了股,虽然也拿到了一部分分红,但毕竟不多,未来贾总能发展成什么样?他心里其实没底,沈玥口口声声说贾总有多大本事,但他和贾总那种朴实无华的人,实在磁场不和。
请他吃顿饭,一碗拉面加盘小咸菜,就把他打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