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月吃了一惊:“你哪来那么多钱?”于有清的工资和她的工资一样,第一年工资是58.5元一个月,一年满打满算也才700多块钱,还要吃穿用度,能够攒下两三百块钱就非常不错了。
于有清叹息了一声说:“不够我去借吧。她家里的情况实在是太困难了点,一家十多口人挤在两间房子里,奶奶搭了个茅草棚子住在外面,看着就觉得心酸。希望这笔钱给他们,能够再修两间屋。弟弟妹妹也大了,不能全都挤在一起。”
赵明月没想到毛剑兰家里条件居然那么差,难怪她那么节省,看样子于有清娶了毛剑兰,以后负担也不会轻啊:“那以后你的负担就重了,你家里这边负担也不轻呢。”
于有清笑了一下:“还好,我家这边还好,我姐姐自己能赚钱了,孩子现在还不用我操心。她还有两个弟弟妹妹在上学,成绩非常好,我答应支援他们两个上学,还好现在学费也不算太贵,我们应该负担得起。先苦几年吧,以后等他们读完书,家里条件慢慢就好了。”
赵明月钦佩地看着于有清,他居然那么无私地将这一切都扛起来了,毛剑兰找了于有清,绝对要比沈启学合适多了,至少沈母就不可能让自己儿子毫无条件地支持儿媳的娘家,而于有清家里,这一切都可以由于有清自己做主。
赵明月叹息了一声:“有清,这件事你其实可以和剑兰商量一下的,彩礼或许可以少给点,羊毛出在羊身上啊,以后全都是你们俩的负担了。”
于有清低着头,手握成拳头放在膝盖上:“没事,明月,这事我们都算过了。我们俩一个月差不多可以省下来100块钱左右,一年就能省出1000块钱了。”
赵明月觉得于有清也太夸张了:“你们两个一个月十几块钱就够吃喝了,别开玩笑呢?宁愿慢一点还钱,也要注意身体,至少在吃的上头,不能苛刻自己。而且结婚还得花钱啊。”当初她和沈旭跃俩的积蓄,加起来也有一千多块吧,那可是都花得差不多了,没有剩的,本来还有一笔她积攒下来的创业基金呢。还有公公婆婆那边花的钱,这些都没算在内,结婚是个花大钱的事。
于有清点点头:“除了彩礼和喜酒,别的我们什么都不办了,一切从简。”
赵明月真佩服于有清的勇气,还没结婚,就要背上一屁股的债,便说:“到时候看看我们这边有没有余钱,要是有,也给你借点吧。”说着看了一眼沈旭跃。
沈旭跃只是点了点头,老婆答应了,他岂有不答应的道理,况且于有清和毛剑兰都算是跟他们颇有渊源的人。
于有清眼眶有些湿润:“谢谢你们!”
第九十三章 姐妹
赵明月听说于有清的结婚计划,料想他和毛剑兰的婚礼会非常简朴,便想着送点什么礼物给他们,希望能为他们的婚礼锦上添花,不太贵重但是又很实用的东西,送什么好呢。
沈旭跃说:“要不还是发挥你的专长,给新娘子做一身衣服吧。”
赵明月说:“衣服剑兰自己会做啊。”
“她会做但是未必舍得做。”沈旭跃说。
赵明月想,要是自己送了衣服,毛剑兰又做了,这个礼物是不是就没那么实用了。正当她为这个事犯愁的时候,毛剑兰自己找上门来了,她是来借缝纫机的:“我想给有清做一身衣裳,结婚的时候穿,你帮我裁剪吧,我怕我裁得不够好。”
赵明月看着她:“可以啊,我帮你裁。那你自己呢?”
毛剑兰笑着说:“我自己去年做了一身新衣裳,就穿了一两回,到时候结婚就还穿那个吧。能省则省。”
赵明月摇了摇头,她的奉献精神可真够大的,结婚都不买件新衣裳:“有清的衣服你给他做,你结婚的时候,我别的礼物就不送了,我给你做一身衣裳吧。”
毛剑兰抓着赵明月的手,感动得许久都没出声,过了许久,她抿了一下嘴:“谢谢,小赵,我总是在麻烦你,让你帮忙,等我们以后日子宽裕一点了,一定要好好报答你们。”
赵明月笑道:“说什么报答,你们过得好,我就放心了。来吧,尺寸给我,想给他做一身什么样的衣服?”
毛剑兰将尺寸拿给赵明月,说了要求,赵明月将布料在柜子上展开来,开始忙活。毛剑兰在一旁看她忙活,一边闲聊:“春梅到底还是和王兴凯分了。上个礼拜,二姐在帮她牵红线相亲呢。”
赵明月吃了一惊:“三姐已经分啦?”她有了孩子后,走不开身,就很少去参加姐妹们的聚会。
“嗯,春梅哭得很伤心。二姐说,忘记王兴凯的最好办法,就是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爱。我觉得很有道理。”毛剑兰低着头说。
赵明月看了一眼毛剑兰,点了点头,她大概是深有体会吧。“改天我要去看看她,我天天带孩子,都不知道今夕何夕了,跟大家都脱节了。二姐怀上了没有?”
毛剑兰想了想:“这个倒忘记问了。他们两口子在想办法调到一起去。”
赵明月皱起眉头说:“老秦来北京的可能性比较小吧,难道她去石家庄?”
毛剑兰叹了口气:“估计是这样。”
“真是可惜。”赵明月叹息道,这年头,谁不想往好一点的地方去呢,石家庄虽然也是个省会城市,但是跟北京比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的。
赵明月说:“要么下周我们聚一下吧,来我家,我给他们打电话,叫他们一起过来,来我家打打牙祭也好。”他们都是吃食堂的,估计伙食水平都有限。
毛剑兰点头答应:“好啊。我们上次也说了,准备约个时间来你家的,估计这周春梅还在约会,所以没时间。”
赵明月去商场给毛剑兰挑了一块布料,红色的毛呢料子,不是大红的,平时也能穿的那种,回来给毛剑兰做了一身衣服。
周末的时候,几个同学都来了赵明月家。天气冷了,赵明月让沈旭跃去买了些羊肉、牛肉,又买了只烤鸭,准备吃火锅。
自从赵明月的儿子摆了满月酒后,大家就没有聚在一起过了,见了面,都很兴奋,叽叽喳喳的寒暄,几个女人抱着粉嘟嘟的亮亮亲来亲去的。亮亮也不认生,特别爱热闹,也很给面子,谁逗都笑呵呵的,露出没有长牙的牙龈,可爱得不得了。
李春梅抱着亮亮舍不得撒手:“老幺,你儿子归我了,我抱走了。”李春梅的目标是,毕业就结婚,结婚就生娃,结果赵明月的儿子都快半岁了,她还是孤家寡人一个,说起来就心酸。
赵明月笑道:“行啊,赶紧生个闺女来,我就把儿子定给你了。对了,听说上次二姐给你介绍对象了,怎么样?”
李春梅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笑道:“你说的是真的?那我们真就定娃娃亲吧,说好了,你儿子给我做女婿了。老沈,听见没,我把你儿子定下来做女婿了,到时候不许嫌弃我女儿长得丑。”最后这句话她是朝着厨房里忙活的沈旭跃说的。
沈旭跃哈哈笑着说:“行,到时候别赖账就行。”李春梅是个典型的重庆妹子,肤白眼大,长得还挺标致的,生的女儿肯定丑不了。
高东方说:“春梅,我觉得你还是慢了几拍,我跟老五的可能还比较大一些。我对亮亮很满意,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毛剑兰也过来凑热闹:“我也非常满意。”
李春梅走到门口:“你们都不许跟我争,谁跟我争,我跟谁急!”她作势抱着亮亮就要走,这时正好有人敲门,李春梅顺手将门拧开了,沈启学高大的身影站在门口:“哟,今天真热闹,有客人在呢?”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毛剑兰略有些僵硬地扭动了一□体,想要把自己隐身起来,但是没有用。赵明月赶紧出来打圆场:“什么风把大哥给吹来了,今天休息吗?”
沈启学已经看到了毛剑兰,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对啊,老家亲戚过来,送了些羊肉和鸡鸭过来,妈看你们没回去,就让我送过来。”这是沈启学和毛剑兰分手之后第一次见面,上次赵明月在家里摆满月酒,沈启学没有回来,毛剑兰因为沈母的关系,也没有去,只是私下里来看了赵明月母子。
赵明月起身来接他手里的东西,鸡鸭还是活的,羊肉倒是冻得硬了,还有一些苹果、梨、柿饼之类的,估计都是老家的亲戚送来的:“怎么这么多,家里留着吃啊。”
“家里都留了的。”沈启学说,“我东西送到了,先回去了。”
沈旭跃出来说:“回去什么,这都快饭点了,大哥也还没吃饭吧,在这边一起吃,正好家里有客人,人多热闹。”
赵明月知道他和毛剑兰两个人都会有些不自在,但是作为最起码的礼貌,还是要留吃饭:“大哥,就在我家吃吧,多双筷子而已。”